万文堂

字:
关灯 护眼
万文堂 > 冰火魔厨 > 第三十章巧战魔导师上(2/2)

第三十章巧战魔导师上(2/2)

气机牵引之下,念冰脸一阵白,接连倒退几步,内的冰火同源之力一阵剧烈的波动,这些日以来,他几乎看遍了所有法书籍,立时就认了龙智所用的法,骇然:“这是六阶风系法风神斩么?怎么可能,你竟然能够瞬这个法。”

念冰淡然一笑觉得我是那不抵抗就会认输的人么?能与导师手,是我的荣幸。”一边说着,他将晨刀重新收回怀中,右手再现时,指中已经夹上了四个法卷轴。

龙智脸一沉,中光芒大放,手中青冥杖前指,一团耀的青光骤然现,又是瞬法,不过,这一次明显小的多了,是一个四阶的风术,不过,他当然不会以为四阶的法就能挡住念冰的攻击,导师的悍在这一刻现无疑,接连八个风术重叠而,将自己面前的空间完全挡住,一时间整个大厅内狂风大,从正面已经看不到龙智的影了。

“胡说。”龙智突然厉喝一声“冰月帝国法师工会与冰神塔同气连枝,都效忠于冰月帝国皇室,你竟然说如此大逆不的话,我现在就将你拿下送到冰神塔去。”青的光芒席卷而,澎湃的风系法力飞快的向龙智凝聚着,大的压迫力使念冰全,下意识的接连倒退几步。

念冰的脸也变得凝重起来,将手中的法卷轴怀中,同时取了小巧的冰凌杖,左手举起火焰神之石,快的唱起自己擅长的咒语。

奇异的事情生了,念冰扔的两个卷轴被狂风卷起,在空中不断的飞舞着,但却并没有什么法,念冰诡异的一笑,好意思,我刚才扔的是白卷轴。嘿嘿。”

龙智同样惊讶,在他想来,自己的法力远在念冰之上,又是以六阶破五阶,本应毁灭火神的左手后再将念冰震伤才对,而他现在只是退后了几步而已。

听到念冰的声音,龙智气的差吐血,九个风术自然是白用了,不但如此,还自己挡住了自己的攻击。冷哼一声,龙智低沉的声音有节奏的响起,咒语唱开始了。虽然九个风术挡住了他瞬法攻击念冰,但同时也给他争取了充分的时间,越阶的法,需要唱的时间就越长。在狂风的呼啸声中,念冰本听不到龙智唱的是什么法。

“伟大的冰元素啊!凝聚吧,化为万古寒川之冰,化为凝实月华之冰,冰与冰的合,现吧,双冰封球。”冰凌杖斜指,蓝不断的凝聚着,一个充满了寒冰尖刺,一半浅蓝一半蓝的大冰球现了。这是念冰现在所能使用的最法,六阶的双冰封球。

大的风刃现了,长达三米的刃直接斩了念冰的火神左手,轰然响中,火神的左手竟然被炸成一片火星消失不见,而那风刃也在爆炸中被撕的粉碎。

念冰淡然一笑承认,在法领域中,远远比不上您,但所谓困兽犹斗,没试过怎么知自己不行?您不要忘记,法卷轴是顺的。”话音一落,他手中的四个卷轴已经甩了两个。

火焰神之石与冰凌杖同时举,念冰那满金在全力激冰火同源的情况下无风自动,他的肤表面红、蓝两光芒替闪耀着,内的力旋涡已经旋转到了极限。

念冰没有说话,手中光芒一闪,一手反握晨刀,另一只手先将装有傲天刀的盒放在地上,然后迅取了火焰神之石。“伟大的火焰之神啊!请允许我,借用您的左手,让火焰降临人间,扑灭一切邪恶的力量,让火焰普照大地,毁灭一切阻挡在前方的障碍吧。——火神的左手。”一只大的火焰之手在咒语结束的同时骤然现在念冰前,在念冰的控制下,朝龙智拍去。在火焰神之石的增幅下,火神的左手最大威力,大厅中顿时变得灼起来。

。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吧,我随师傅学厨八年,八年前,我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,但是,因为某原因,被冰雪女神祭祀拆散了,她是我一生中最大的仇人,我如此努力的修炼法只有一个原因,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够杀上冰神塔。而您,也同样希望冰神塔从大6上消失,所以,在利益上,我们站在同一阵营,只要您允许,我会一直留在工会,一旦我的大到可以与冰雪女神祭祀抗衡之时,那么,我绝不会有丝毫犹豫。至于我真正的,我是不会说来的,或许,以后您会知吧。我现在只想让您明白,冰雪女神祭祀、冰神塔,是我们共同的敌人。”

“作为导师,瞬中、低阶法并不算什么,当然,能够瞬六阶法是依*我手中这柄次神级法杖青冥,可惜的是,风神斩已经是它瞬的极限了,通过九颗青冥石可以凝聚的法力也仅能到这一,而且,一天也只能瞬一次,青冥石就需要时间来收更多的风元素。以我的实力,瞬四阶法更容易一些。束手就擒吧。”

“伟大的火焰之神啊!请允许我,借用您的左手,让火焰降临人间,扑灭一切邪恶的力量,让火焰普照大地,毁灭一切阻挡在前方的障碍吧。——火神的左手。”火光大放,大的火焰神左手现在念冰左侧,使原本被风术渲染成青的大厅多了几分红的光芒。

龙智冷笑:“就凭你那中低级的法卷轴也想与我抗衡么?”

龙智冷哼一声“米粒之珠,也现光华,让你看看什么是导师的实力。”一柄青的法杖突然凭空现在他手中,法杖很长,足有两米,上面有着许多奇异的纹路,散着淡淡的青光,最端有着九颗青的宝石,组合成竖向的一排,法杖前指,龙智大喝一声“破。”

【1】【2】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热门推荐
日常偷渡失败空赋倾城色(NP)风吹不进(1V2)失败者(np)星际入侵(np)魔头的命根 (双C)